深圳扶持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 对符合条件的“世界500强”企业落户项目最高奖5000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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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5日,《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》(以下简称《规程》)印发,从技术创新、产业发展环境建设、市场主体培育、应用推广等方面,对不同项目类目的软件产业发展项目进行“真金白银”的扶持,其中有项目最高可获得5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
作为全国软件名城,近年来深圳瞄准最高最优最强,加强顶层设计,提前布局,出台法规和政策措施,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。2022年6月,深圳发布“20+8”产业集群政策,《深圳市培育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行动计划(2022—2025年)》同期出炉,把软件与信息服务业集群作为重点进行扶持。2022年10月24日,《深圳市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发布,提出打造“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”以及“国际软件名城”。
记者注意到,《规程》明确了资助的项目类别、标准及其费用范围。其中技术创新体系扶持计划包括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项目、国家级和省级重大项目配套项目、工业企业数字化技术中心项目。
其中,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项目是指,软件企业围绕大数据、云计算、区块链、信息安全等软件产业重点发展方向,组织实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、主要性能指标取得突破的新产品应用推广项目。项目资助标准为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入的50%,给予项目实施软件企业最高1000万元资助。
《规程》对产业发展环境建设扶持计划项目进行扶持,包括深圳市软件名园项目,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,高端展会、论坛、大赛项目,重大开源项目开源社区代码贡献项目,优秀开源软件捐赠项目。
《规程》还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落户项目予以奖励,对符合条件的“世界500强”企业,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;对符合条件的“中国500强”企业,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;对符合条件的“中国软件业务收入百强”企业或“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竞争力百强”企业或“中国互联网综合实力百强”企业,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
此外,《规程》规定,对软件云服务及低代码产品应用示范项目,按照项目审定采购额的5%给予用户单位资助,最高500万元。人工智能软件应用示范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入的30%给予用户单位资助,最高1000万元。
(文章来源:深圳商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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